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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婚外情调查: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0-08 点击次数:226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青岛市出轨调查? 在生活中,很多被继承人为了避免继承人们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会选择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分配遗产。那么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二、合法生效的遗嘱共有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三、遗嘱生效后如何执行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 青岛婚外情调查取证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一)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二)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三)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订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但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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